引我在图书馆借书之事论如何看待事件的真实性成立的经bsp; 当一件事平凡无故地发生在你的身上时,你也许会接受不了,那是因为这太不合理,此时又没有更高级的现代化帮助你验证事情的发生的真相,此时作为受害者的你也只好认命了。
我是很少往到图书馆借书的人,然而这种发生率几乎为零的情况下,就恰恰发生在我的身上——那天我要借书时,治理员阿姨帮我刷卡后告诉我有两本书没有还,我的图书卡莫名其妙多出了两本书,我当天就开头昏了头,整个人仿佛失往了理智,只要有的可能性我都进行了验证,这是为什么?只是心里不服气啊!但是在当天,我丝毫没有头绪,我一天往图书馆阿姨那边好几次,阿姨到最后似乎有些火了,我心中备受压力,无辙,没有坚持到最后,灰溜溜地离开了图书馆,离开之前,我心中有些认栽了,但是为了我的损失减到最小,我采取了折中的方法往解决此事,那就是阿姨说了如果我真的没借,那日后,别人过来还书时,你的记录就消了,现在先续借就行了,到最后,再瞧什么情况,我也就答应了!究竟,双方都好说话,可我心里还是感到有些不好受!时间一长,也就过往了!
到我第三次往续借时,治理员阿姨说书已经还掉了,只欠8毛钱,我也算是很兴奋的状态,立马找了一块钱给阿姨,可没想到说是书是还了,但是最后的纪录却没有消掉。阿姨领我到三楼的图书馆工作室往瞧瞧,弄来弄往,喊我到图书馆内把书找出来记录就消掉了。哎!这么麻烦,但还好,下午,我喊我朋友帮我到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,我自己也找到了一本。这件事,总算解决了!但同时,此事也给了我一些想法。
这件事完全是治理员的失职,这种事,应该拿出来严峻批判才行,但当然事情能解决,都是靠双方的互相妥协才能成功解决。但身为图书治理员,在维护自己图书馆利益是否又考虑到自己的失职呢!考虑问题时,不能以惯有的思维往考虑此种事情,仅管考虑的可能性也是可能存在的,但是最终你是为学生服务的,而你却不能真心服务于学生,总是为自己的失职找一些借口,最后结果却是得到证实——你错了,这又是怎样的说法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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